不能縱容裝修“一口價”變成“起步價”
作者:偵探調查
時間:2024-06-06 09:52
裝修公司宣稱“一口價”22萬元,卻在裝修開始后多出了8萬余元的增項費用……前不久在北京買房的蒲女士準備裝修房屋,為求省心與某全包裝修公司簽訂了合同,不料裝修時產生的增項事宜和施工糾紛給她帶來了不少麻煩。(見6月4日《法治日報》)
裝修之前說好“一口價”“全包價”,開工之后卻以各種理由頻頻加價,裝修“一口價”儼然變成了“起步價”。
裝修“一口價”變成加價陷阱,裝修公司通過施工過程中“低報價、高增項”來獲得更大經濟利益,這種行為不僅涉嫌價格違法,而且是對消費者的誤導甚至是欺詐,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我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裝修公司如果是以“全包價”“一口價”為幌子設定陷阱,引誘消費者簽訂“定金合同”“報備合同”,等消費者發現時又故意制造消費者違約從而扣除高昂違約金或者定金以獲利,或已涉嫌合同詐騙。
對于大多數人而言,房屋裝修是打造夢想之家的第一步,承載著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我們不能放任裝修“一口價”變成“起步價”。這需要監管部門加強監管、行業協會強化自律和消費者自我覺醒,共同鏟除裝修“一口價”陷阱。
對此,市場監管、住建等職能部門應加強裝修行業規范監管,進一步明確裝修合同的標準格式和內容要求,確保裝修費用事先透明化,并暢通消費者維權通道,依法對裝修公司虛假宣傳、惡意增項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進行嚴厲處罰。行業協會應強化裝修行業自律,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對裝修公司進行有效監管和引導,提升裝修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同時,消費者也要增強辨別能力,理性選擇裝修公司,面對裝修公司提出的增項加價要求,要敢于質疑,合理維權,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