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婦女持鐵管殺害丈夫被判15年,法院:丈夫存在過錯
作者:偵探調查
時間:2024-12-26 13:51
48歲的張某用一根空心鐵管結束了丈夫井某的生命。
這是今年3月發生在河北衡水市阜城縣某村的一起案件。事發當天中午,井某又一次喝酒,回家后在院里用大錘打砸電動車,之后又到一間屋子里翻捯電線,他的舉動讓經常被其家暴的張某感到害怕。后來,張某供述,想到父親去世時,井某嫌她沒及時回家便用鋼絲繩捆綁其這件事,因此害怕井某捯電線對自己不利。
判決書顯示,家人和村里鄰居們都知道井某經常打張某的事情,井某為此寫過悔過書和保證書。張某沒報過警,直到那天下午拿起一根空心鐵管趁丈夫不備沖他后腦掄砸了幾下……
12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法院綜合考慮相關情節,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一審宣判后,張某沒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事發:
48歲婦女拿鐵管殺害丈夫
供述丈夫酒后翻捯電線,害怕對自己不利
出事前,井某喝了酒。根據張某供述,2024年3月14日下午,丈夫井某在公公家喝酒吃完飯回家,埋怨她不招呼其回家吃飯。之后,井某換上薄棉褲,并說“換上棉褲晚上干違法的事,蹲局子不冷”。之后,井某帶著酒氣從屋里出去。不久,張某聽到院里傳來砸東西的聲音,她出屋便看到丈夫拿大錘砸電動車。
面對丈夫的舉動,張某在一旁不敢吱聲。張某供述,前一天晚上,丈夫喝完酒回來發脾氣說要弄死自己,這讓自己一宿不敢睡覺。井某之后又到院子西偏房內翻捯電線,張某跟隨井某進入西偏房,怕又遭毆打,遂趁井某不備,使用一根空心鐵管掄砸井某的后腦。張某供述,想到父親去世時,井某嫌其沒及時回家便用鋼絲繩捆綁她這件事,當時害怕井某翻捯電線對自己不利。
家中監控錄像顯示,事發當天13時12分,井某拿大錘砸電動車。13時21分,張某拿起鐵管沖向井某。案發時僅張某和井某在場。后經鑒定,井某系被他人用鈍器多次擊打頭面部,造成其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挫裂傷致腦功能障礙而死亡。
事發后,張某給村干部打電話讓對方過去一趟,另一名村干部聞訊先趕到張某家,了解情況后報警。
面對民警訊問,張某對殺害丈夫井某一事供認不諱。
幕后:
家人和鄰居證實她長期遭丈夫家暴
其性格內向沒報過警 丈夫曾寫過悔過書
對于丈夫,只有小學文化的張某內心充滿了害怕。
根據張某的供述,家里一切都是丈夫說了算,一旦不順其意,要么罵要么打,自己害怕跟他說話。丈夫還天天喝酒,喝了酒就耍脾氣、砸東西,經常拿她和孩子撒氣……張某還稱,丈夫常在夜里開直播拿她取樂,弄得她不敢脫衣服睡覺,面對丈夫的家暴行為,自己為了家庭和孩子一直忍氣吞聲,活得很壓抑。
張某在法庭上辯稱,自己長期遭受井某的打罵和侮辱,系受到井某的刺激才將其殺害。
判決書顯示,張某長期被丈夫家暴的事情,在家人和村民眼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大家對井某的總體印象是:脾氣暴躁,有家暴行為,特別是喝酒后會經常打張某。
一名鄰居作證,張某有次就因為沒給井某拿筷子,井某竟直接拿盤子摔在張某頭上。一名村干部證實,井某脾氣比較大,喝了酒情緒不穩定,比較沖動,張某老實,不愛跟外人說自己的事情,因和井某吵架曾兩次離家出走。張某的弟弟證實,十多年前,姐姐兩次回娘家都是因為被井某打了,“第二次打的鼻青臉腫的”。
判決書顯示,兒子也曾因被井某打而離家出走。張某稱,丈夫曾用剪子捅過兒子的腿并導致其留下一道疤。
在兒子眼中,從自己記事起就生活在暴力、吵鬧的家庭環境里,父母經常吵架,父親喝多酒就惹事,父親會打母親,有時打的母親離家出走,吵完架后父親會道歉,但過段時間還會吵。
判決書顯示,井某曾因跟張某吵鬧、動手打張某而寫下悔過書和保證書。張某公公的證言顯示,張某性格內向,井某脾氣暴躁,喝多酒時會打張某,張某還過手,但次數比較少,沒報過警。
判決:
被害人對案件引發存在過錯
她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15年
此案經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張某與被害人井某系夫妻關系,井某長期以毆打、辱罵等方式對張某實施家庭暴力。2024年3月14日下午,井某酒后因家庭瑣事在家中砸電動車泄憤,后到院子西偏房內翻捯電線。張某跟隨井某進入西偏房,怕又遭毆打,遂趁井某不備,使用鐵管掄砸井某后腦,井某倒地……
判決書顯示,案發后,井某的親人和部分村民對張某表示諒解。張某的指定辯護人為其辯護稱,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張某平時表現良好,人身危險性不大,已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且自愿認罪認罰。
法院認為,張某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情節、后果均特別嚴重,應予刑罰,被害人長期對張某實施家庭暴力,對案件的引發存在過錯,被告人張某具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被害人親屬對被告人表示諒解,綜合考慮上述情節,對被告人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12月2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獲悉,一審宣判后,張某沒提起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