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男子在夫妻分居期間與別人舉行婚禮并同居,犯重婚罪
作者:偵探調查
時間:2024-11-07 07:19
甘肅一名男子在妻子離家出走分居期間,雖向民政部門申請離婚登記但一直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后,他與另一女子舉行婚禮儀式并同居生活。
11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這起重婚案的刑事判決書,男子因犯重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男子剡某今年32歲,蘭州人,今年3月因涉嫌重婚罪被取保候審。據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1月,剡某與馬某在蘭州市安寧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共同孕育一女,2021年春節期間,馬某與剡某及家人發生爭執,馬某后離家出走并與剡某分居。2022年1月11日,剡某與馬某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但一直未辦理離婚手續。
2023年11月2日,剡某向女子高某隱瞞其未離婚事實,與對方舉行婚禮儀式,之后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公訴機關認為,剡某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應當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剡某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重婚罪,剡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最終,法院判剡某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紅星新聞)